发布日期:2025-11-13 10:12 0
各学院:
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大力弘扬争先创优优良风尚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、勤奋钻研学识、锤炼过硬本领、实现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开展2024-2025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2、2023、2024级在籍本、专科班级及学生。
二、评选类别
(一)集体类
1.先进班集体
2.文明寝室
3.优秀学生组织
4.社会实践先进团队
(二)个人类
1.机电之星
2.三好学生
3.优秀学生干部
4.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
5.精神文明先进个人
6.自立自强先进个人
7.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
8.体育活动先进个人
9.文娱活动先进个人
10.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三、评选推荐名额分配
taptap点点官方网站2024-2025学年校级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(详见附件1)和2024-2025学年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(详见附件2),由各学院择优推荐。
四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程序
本次评优实施院、校两级评选程序,除文明寝室、优秀学生组织、社会实践先进团队、机电之星四类评选项目外,其他各类校级评优项目均从院级评优中产生,具体细则如下:
1.院级评优:学院可根据校级评优条件适当放宽评选要求,自行制定院级评优方案并开展评优表彰工作。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评选班级总数的30%,个人类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与评优总人数的5%。
2.校级评优:在院级评优的名单中推荐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,填写《2024-2025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》,学院审核、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学生处。机电之星每个学院择优推选2-3人,优秀学生组织1个,优秀实践团队1-2个参与评选。
3.同一学生,申报校级先进个人所有项目不应超过2项。评为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,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下发表彰决定。
(二)评选条件
1.基本条件:
拟评选先进个人者,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:
(1)评选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
(2)虽未受处分,但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而屡教不改者;
(3)评选学年有挂科者;
(4)综合素质测评不在班级前30%者;
(5)评选学年所在寝室卫生有两次及以上月差记录者。
2.具体条件详见附件3。
(三)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
1.材料报送要求
附件4、附件5纸质档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,电子档材料按照要求格式打包报送(集体类报送全部类别,个人类只报机电之星)。
2.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
院级材料: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院级电子版及纸质版评优方案、评优汇总名单、评优总结报告,纸质版均需加盖学院公章。
校级材料:2025年11月21日前报送校级评优材料,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打包报送至学生处严贵川处,纸质材料报送地点:图书馆塔楼A栋3楼A311办公室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,在评选、推荐工作中,要坚持标准和规范程序,严格审核,严格把关,宁缺毋滥,坚决杜绝评优评先工作中的不正之风。
(二)各学院应以评优评先为契机,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,充分发挥其对学风建设的促进作用和积极意义。
(三)各学院应广泛宣传,通过班级评议、民主推荐等方式开展评优工作,确保评选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对获评的集体或个人发现存在违纪、学术不端等行为,立即撤销荣誉。
(四)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审要求报送推荐人员材料,不符合评选条件、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未报送的,视为放弃,不作补充。
附件:1.2024-2025学年校级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
2.2024-2025学年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
3.2024-2025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4.2024-2025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
5.2024-2025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名单推荐汇总表
附件1-4:2024-2025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及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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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6日